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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律师协会成功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作者:咸宁市律师协会
2008-5-13
5月9日—11日,咸宁市律师协会在赤壁市组织全市105名律师举办了继续教育培训班。这是我市首次举行最大规模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事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促进我市律师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组织好这次活动,我市律师协会专门从武汉、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聘请了五名理论功底深厚、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培训的讲师,培训结束后还进行了闭卷考试,并把培训学习时间和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挂钩,凡培训不参加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年度考核。
据了解,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我市律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以其独特的司法预防职能和法律先导作用,在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法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等依法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律师顾问团为党委、
 
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出谋划策,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律师参与重大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成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形式;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三农”、弱势群体,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截止2008年5月份,我市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及政府法律顾问42家,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435家;办理刑事案件130件,民事案件800件,行政案件40件,非诉法律事务1100件,提供法律援助200件。参与重大项目法律论证17次,为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37份,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400万元。